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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上的雪—记“全国办案标兵”尚海燕

2011-02-09 17:22   来源:兵团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乌鲁木齐2月9日消息   在美丽的绿洲博尔塔拉,有一位女法官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深得辖区群众的敬重与好评。为了方便群众,她的手机24小时开机。汉族群众称她为“亲民法官”,少数民族群众称她是“天山上的雪莲花”。她就是农五师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助理审判员尚海燕。2011年1月,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勇挑重担

     尚海燕身上鲜明地烙印着兵团人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2008年8月,托里法庭即将恢复办公,法庭远离博乐80多公里,辖区点多线长面广,地理环境特殊,人员复杂。院党组斟酌再三,把开局的重任交给了尚海燕。

     尚海燕二话不说,走马上任。其后三个月,她奔波在博乐与法庭之间,她把法庭当成了自己的家,为之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和努力。当年11月,托里法庭以98分、兵团法院系统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规范化法庭达标验收。

     11月的托里已是寒风刺骨,当时有20多名农民工因讨不到劳务费集体到八十三团机关楼前静坐。团领导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了法庭,20多名农民工及其家属也一拥而入。还有一位母亲,抱着吃奶的孩子,哭哭啼啼,也进来了。面对紧张混乱的场面,尚海燕一边了解欠薪人的具体情况,一边耐心地给农民工们做思想工作,安抚他们。

     工作从上午10时开始,在连续劝解了8个小时之后,尚海燕才总算可以喝上一口水了。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终于奏效,欠薪人终于同意付钱。当天农民工们拿到工钱,他们激动地连连道谢:“谢谢法官,我们终于能回家了!”尚海燕哪顾得上听感谢的话,累得趴在了桌子上。团场的领导亲眼目睹,为她的敬业精神所折服,赞叹她说:

     “你这个女庭长,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围观群众记住了这个温和可亲、一心为民的女法官,“亲民法官”由此传开。

     临危不惧

     生在新疆长在新疆,尚海燕深知维护兵地团结、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是一个有着35个民族聚居的地区,人们风俗习惯有同有异。

     尚海燕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高度对待每起案件,把维护兵地团结、民族团结,促进和谐发展作为办案的重中之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2009年7月8日中午,尚海燕正想着该做午饭了,突然有两名高大壮实的维吾尔族中年人慌乱地冲进托里法庭,怒气冲冲地嚷嚷:汉族人欺负我们,说好的买卖又反悔,你们汉族人不讲信用……闻听此言,尚海燕敏锐地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此时“7·5”刚刚发生没几天,这事处理不好后果难料。她立刻带着书记员赶到事发现场。在八十三团加工厂的场院,十几个维吾尔族老乡和汉族职工群众正剑拔弩张地对峙着。

     尚海燕毫不畏惧地站在双方中间,她沉着地说:“我是法官,请大家有话好好说。”

     那天太阳特别毒,火辣辣地。站在对峙的人群中间,尚海燕冷静地给双方做工作。现场立案,现场调解,从新疆民族政策到兵地团结,从各民族兄弟融洽相处到国家法律规定,尚海燕拿出了看家本领。在她有理有节的调解下,双方情绪开始缓和。调解一直进行到18时,双方的对立情绪才完全消散,终于和和气气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看到维吾尔族老乡和汉族兄弟互相拍着肩膀交流,尚海燕感到非常欣慰,这时她才发觉自己的法官制服已经湿透了。

     悉心调解

     托里法庭的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可事情虽小却也牵动着每个家庭乃至团场的神经。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尚海燕创新工作形式,设立了田间法庭、假日法庭、晚间法庭,她向辖区职工群众承诺:“24小时手机开机,有纠纷随时可以找我。”她的电话号码,张贴进每一个连队社区,无论春夏秋冬,寒来暑往,她的身影常出现在职工家中、田间地头。现场办案,就地调解,已经成为她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

     2010年2月2日,八十三团居民吴某、何某与该团某房产公司之间的一场长达几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在尚海燕的主持下调解结案,40多万元案款当庭支付。双方握手言和的背后,是40多户原本持着观望态度的欠款户纷纷到房产公司缴清了近百万的欠房款。

     双方当事人由衷地敬佩尚海燕百折不挠、决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些老大娘感激地拉着她的手说:“好闺女,多亏你给我们解决了这个老大难问题。”

     尚海燕就是这样,以真诚和公心,用韧劲和执着,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把和谐送进千家万户,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信任与爱戴。

     忘我工作

     托里法庭是个袖珍法庭,袖珍到啥程度?只有尚海燕一名法官。每天,她穿梭在单位和辖区的乡间小路上。每周的工作日都不是5个而是“5+2”个,白天占完了,就黑天续补,持续紧张的工作,让人的身体吃不消。2009年2月,尚海燕因病在乌鲁木齐动了次手术,但放心不下案子,还没等到拆线,她就匆匆赶回法庭上班。

     那时也不怎么搞的,案件量骤然上升,尚海燕有一个星期白天开庭调解接待当事人,晚上写法律文书,没有愈合的伤口钻心地疼。可只要面对当事人,她永远都是微笑着的。同事们既心疼又生气地批评她是工作狂,办起案来不要命。

     2009年8月,在外地的母亲焦急地打电话告诉尚海燕说,父亲腰椎突然疼痛不能下地。此时,十几个案件刚刚立案,看着心急如焚的当事人,尚海燕权衡再三,艰难地告诉父母,法庭工作忙走不开,请妹妹陪父母去乌鲁木齐检查。那一个时期,尚海燕每天顶着酷暑在农田里忙着调解,偶有闲暇,愧疚就会袭上心来。

     怀着一颗爱民之心,在咫尺审判台上,尚海燕用无限的真诚和极大的耐心化解矛盾纠纷,她用真情与汗水铸就戈壁绿洲上的天平。近两年来,她所审理的刑、民事案件近300件,审结率100%,调撤率87.2%,自动履行率在77%以上。她审理的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一起涉诉上访,做到了零投诉。去年5月,尚海燕调回农五师中院,工作的担子更重,但她依然还是那样,满腔热情地工作,为公平正义、为社会和谐履行着一个法官的职责。

     荣誉档案:

     尚海燕,女,41岁,汉族,本科,中共党员。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调入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工作,2010年5月7日调入农五师中级人民法院任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2001年,她被农五师政法委评为普法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获农五师第二届法治论文二等奖,被农五师中级法院评为调解能手,获得庭审观摩三等奖,裁判文书优秀奖;2008年被农五师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09年荣获“兵团法院办案标兵”称号,被农五师中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官,获裁判文书评选三等奖,荣获农五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10年5 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办案标兵”荣誉称号。(高建设 毛娜)

责编:李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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