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才流动配置新格局。

  《意见》明确,要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一方面,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完善人才流动制度,落实服务期、竞业限制、保密、产权保护等规定,防止人才无序流动;另一方面,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的编制管理自主权、岗位设置自主权、分配自主权、科研自主权,扩大自治区级事业单位和各地州市人才招聘自主权,向行业优势明显、人才密集度高、创新能力强的地州市和区直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下放职称评审自主权。

  《意见》明确,要畅通机关人才流动渠道、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渠道、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和国际人才交流渠道,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按照有关规定保留保障相关权益。

  在完善人才流动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便民化,完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优化人才流动服务环境,进一步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