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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变道致车祸 家破人亡悔莫及

2017-04-21 10:34:00来源:央广网新疆频道

  央广网乌鲁木齐4月20日消息(记者蒋雪娇 通讯员赵鹏)一次意外车祸,让退休不久的李某家庭支离破碎。妻子死亡,他是肇事者,女儿因此和他成为“仇人”,而其他受害者也向他索赔损失。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2015年11月,李某开车和妻子从奇台返回乌鲁木齐市,驾小轿车沿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由北向南行驶中,因违规变道,影响了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的行驶。半挂车前部右侧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左侧发生刮擦碰撞,小轿车失控冲向中央护栏,并驶入对向车道,与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因车速过快,坐在副驾驶的李某妻子当场死亡,三辆车及部分道路设施受损。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周某无责任。面对这一结果,李某难以接受。2016年3月起,李某开始向上级部门上访,要求重新核查事故责任,但经过多次核查、复核,事故发生的责任确实都应该由李某承担。

  张某和周某因这起车祸身受重伤,不但无法继续工作,相关医药费也没有着落,本盼着李某赔钱治疗,但看到对方痛失爱妻,又不好追索太急。

  李某的女儿更是对父亲不满。母亲丧事过后,李某就开始上访,全然不顾家庭,作为直接受害人之一,她准备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因车祸致母亲死亡的相应责任。

  2016年12月,案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法官了解到情况后,与李某的女儿进行沟通,经过调解,李某女儿表示愿意谅解父亲,并努力劝说他给其他两位受害人赔钱。当月月底,李某将9万元赔偿金交付两位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

  近日,乌市水磨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法变道,引发车祸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

编辑: 加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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