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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数批违纪官员 多涉及公车私用、公款吃喝

2014-04-08 11:00  来源:亚心网  说两句  分享到:

    自治区、兵团各级纪委半年来集中通报数批违纪官员 多涉公车私用、公款吃喝

    4月1日,新疆塔城地区纪委公布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详细公布了相关当事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并介绍了违反规定的过程和处理结果。

    此前,自治区纪委及各地州纪委、兵团纪委分别公布了一批案件。记者对媒体公开报道过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的相关干部多涉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处分名单中,职务级别最高者为副厅级领导。

    公布内容更加详细

    4月1日,塔城地区政府网公布7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通报出现在网站头条,很醒目。

    塔城地区党风办主任说,7起案件在今年3月26日结案,公布的官员级别最高者为正县级。

    塔城地区一名纪委工作人员说,线索主要来自违规干部所在单位员工的举报及纪委人员的暗访。在今后的日子里,纪委还会加大监督力度。

    案件集中通报多起

    2012年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自治区党委也立即展开学习,并在“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出台了自治区“十条规定”,各地州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都出台了相关规定。

    一年多来,在自治区纪委、各地州纪委、兵团纪委公布的这些案件多发生在2013年,处理结果在今年1月至4月集中通报。

    被处理干部最高是副厅

    记者对媒体公开报道过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发现:今年1月28日,自治区纪委对7起违反“八项规定”和“十条规定”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去年11月30日,兵团纪委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26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今年1月24日,兵团纪委再次通报5起违纪典型问题。

    此外,塔城地区4月1日公布7起相关案件;昌吉州纪委今年1月25日通报11起;喀什地区纪委1月3日公布10起。

    这46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中,公车私用的占10起,例如,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公安局副局长胡新军公车私用问题;疏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克里木·司马义私驾公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问题。

    除公车私用外,公款吃喝的9起;贪污受贿的6起;公款报销私人费用的6起;违规操办婚礼的4起;违规发放福利3起;公款旅游1起等。

    其中,公车私用占总数的22%,公款吃喝占总数的19%。

    违规干部中,科级干部最多,注明为县级干部的有3人,还有一人为副厅级干部。目前,这些案件大多已结案,处理多以警告为主,对公款报销私人费用、公款吃喝的案件,都对相关费用进行了追缴。

    专家:公车私用还有惯性

    公车私用所占比例较高,新疆大学社会心理学副教授蔡浩说:“这是惯性使然。”

    蔡浩说,在“八项规定”前,甚至更早些时候,领导用公车办私事已形成一种惯性,突然不让坐公车,一些领导干部就会不自在,不知不觉会公车私用,即便被抓住了,也只是警告,处罚力度不够。

    相较以前,公款吃喝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蔡浩认为,公款吃喝很容易被发现,怕被群众举报了,而且费用也不好报销。

   塔城地区纪委公布7起违规典型案例 其中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占3起

    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达吾列提别克·拉马西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8月31日至9月4日,达吾列提别克·拉马西安排单位司机驾驶私家车从塔城前往哈密参加婚礼。达吾列提别克·拉马西回单位后,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4989元。地区纪委给予达吾列提别克·拉马西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所报费用。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艾力西·阿吉别克(正县级)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8月31日至9月3日,艾力西·阿吉别克前往乌鲁木齐市送女儿去内地上大学,后携妻子乘坐朋友私家车,前往哈密参加婚礼。艾力西·阿吉别克回单位后,以出差为由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899元。地区纪委给予艾力西·阿吉别克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所报费用。

    地区种牛场党委委员、副场长叶尔那克·恰皮亚克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8月31日至9月4日,叶尔那克·恰皮亚克驾驶私家车前往哈密参加婚礼。叶尔那克·恰皮亚克回单位后,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689元。地区纪委给予叶尔那克·恰皮亚克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所报费用。

    额敏县旅游局局长王升违规送礼问题。2013年7月,王升在农九师石韵阁和乌鲁木齐天山百货商场两处购买价值11000元礼品,并开据11000元食品发票予以报销。额敏县纪委给予王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购买礼品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塔城市阿西尔乡卫生院原院长张新亮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发放福利、收受礼金问题。2010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张新亮通过截留和虚报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41743.5元。2013年9月16日,张新亮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将单位资金5300元用于单位职工发放福利。2013年11月,张新亮收受新疆新康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好处费16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塔城市监察局给予张新亮行政撤职处分。

    乌苏市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卫生院院长李东辉违反规定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月,李东辉个人垫付13000元现金在乌苏市雪融商贸有限公司办理了13张购物卡,每张1000元,作为福利发给医院在职的13名医护人员。2013年3月至11月期间,李东辉将办理13000元购物卡费用分多次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在单位财务中报销。乌苏市纪委给予李东辉党内警告处分。

    裕民县教育局副局长王永群等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问题。2013年教育局借教师节名义收取企业赞助费5.55万元,其中54790元用于单位接待。裕民县纪委给予王永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办公室主任李华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他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作者: 苏衍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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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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