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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公布 交通工具类投诉最多

2017-03-01 09:45:00来源:天山网
   

  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7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天山网讯(记者范国斌 实习生侯嘉琪报道)在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2月28日上午,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7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并公布新疆2016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最多,通讯产品和服装、鞋帽等方面的投诉位列第二和第三。

  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针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交易、以次充好和“霸王条款”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房产、汽车等大宗商品和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问题以及电子商务、老年服务等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全疆各级“12315”指挥中心、站共受理各类信息305404件,咨询248627件,占总受理量的76.5%,投诉50764件,占总受理量的16.62%,已办结50102件,办结率98.6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28.03万元;举报5540件,占总受理量1.81%,已办结5476件,办结率98.84%,其中,投诉集中在:交通工具、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电信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小商品、交通运输服务、装修建材十大类。

  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交通工具类的消费投诉从2015年的第二位跃升至今年的第一位,相比去年增加580件。此外,对比去年,今年的十大消费投诉热点中,食品类的投诉不在此列,小商品类的投诉进入十大投诉热点。

  “随着监管职能的转变,对食品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转换到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以今年工商局公布的消费热点中取消了食品类的投诉,如今小商品,特别是小家电的产品质量得到广大消费者的重视,所以小商品方面的投诉进入十大投诉热点。”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古丽?巴哈尔说。

  附:新疆2016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

  交通工具5396件,占总投诉量的11.55%。主要存在问题,汽车玻璃、发动机、轮胎及其他配件等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或拖延处理;强制收取押金、定金且不予退还;商家不按约定兑现活动内容(赠送赠品等);消费者订购的产品与实际不一致;商家拒绝提供服务。

  通讯产品4599件,占总投诉量的9.84%。商品出现自动关机、重启、黑屏、死机、通话时有杂音、外壳破损等故障较为普遍;经营者拒绝履行更换新手机的“三包”责任;维修部门常以“消费者使用不当、网络问题”等为由拒绝提供包修服务;翻新机、二手机等假冒伪劣产品居多。

  服装、鞋帽4468件,占总投诉量的9.56%。主要问题存在鞋类商品三包期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开胶、皮面严重脱色问题;服装类商品出现开线、抽丝、褪色、没有吊牌等问题;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商家不给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

  家用电器3665件,占总投诉量的7.84%。主要问题存在家用电器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或拖延处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商家不予送货;订购产品与实际不符;不提供售后服务;收取定金后,产品缺货或出现质量问题,不予退还给消费者。

  家具用品3064件,占总投诉量的6.56%。主要问题存在消费者预订的产品与商家提供不一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不按约定送货;收取定金后,产品缺陷或出现质量问题,不予退还给消费者。

  电信服务2533件,占总投诉量的5.42%。主要问题存在不为消费者办理或变更业务、乱扣费、多收费;擅自变更或停止消费者业务;不履行合同约定;已缴费但不提供服务;宽带无法联网。

  餐饮和住宿服务2367件,占总投诉量的5.06%。主要问题存在强制收取服务费、餐具费、进场费及设置最低消费;不提供或拒绝提供服务;商家不履行服务(不退押金、不按约定打折等)。

  小商品2236件,占总投诉量的3.85%。主要问题存在家用小电器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购买商品拒绝提供购货凭证。

  交通运输服务1799件,占总投诉量的3.85%。主要问题存在消费者接受托运服务,店家不予或拖延送货;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受损和货物丢失。

  装修建材1636件,占总投诉量的3.5%。主要问题存在消费者订做的产品与提供的产品不符(尺寸、颜色、材质等);购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运输途中导致受损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商家拒绝或拖延提供售后服务。

编辑: 加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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