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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租购同权”

2018-06-12 11:10:00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郑卓 通讯员肖忠报道)2018年,自治区将在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等五城市探索住房租赁“租购同权”措施,对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6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9厅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计划到2020年,自治区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租赁关系稳定化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此次确定的试点城市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市、库尔勒市5个城市。通过试点城市先行,继而逐步推广。

  据介绍,凡合法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等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租房、购房者享有同等权利。

  今后试点城市还将鼓励国有、民营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稳定租金和租期、盘活存量房屋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编辑: 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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