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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夜不锁车遭窃 司机大胆贼亦大胆

2019-03-11 13:1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乌鲁木齐3月11日消息(记者张孝成 通讯员潘亚军)3月3日,新疆伊宁市圩其达勒瓦孜派出所接到市民马先生报警称,搭档停在自家门口的出租车不见了,马先生怀疑有人偷了车,遂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伊宁市公安局立即派出警力前往调查。经询问,车租车司机马先生和搭档白先生同开一辆出租车,为缓解疲劳,二人分白班和夜班。白先生开“夜班车”,每日凌晨将车停至马先生家门口的路边上;次日早上马先生接班,开“白班车”。为互不打扰对方的休息,马先生和白先生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不锁车门、不拔钥匙,这样交接班起来就很方便。

  3月3日早上8时许,马先生同往日一样打算接车后做生意,却发现家门口的路边上并没有停着自己的车。马先生带着疑问与白先生联系,得到的回答却是“凌晨已将车停靠在老位置,没锁车门,没拔钥匙,400多元的营业款也在车上。”这可吓坏了马先生,遂立即报警。

  另一方面,圩其达勒瓦孜派出所派出警力对丢失车辆进行寻找。经过巡逻民警查找,丢失车辆在斯大林街四巷口被找到,钥匙还在,但营业款没了。

  通过对现场环境分析及大量调取证据,民警最终将嫌疑人锁定为卡某。面对警方证据,卡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3月3日凌晨5时许,醉酒的卡某行走至斯大林街三巷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出租车,卡某随手一拉车门,发现门可以打开,坐进出租车驾驶室的卡某遂在醉酒状态下,发动汽车,驶离案发地。不久后,出租车熄火,卡某便将车内的400余元现金及硬币装入口袋,搭乘另一辆出租车返回家中,被盗的400余元赃款被卡某于次日挥霍一空。

  目前,违法行为人卡某因涉嫌盗窃及偷开他人机动车被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

  1、请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位置,离开时请注意检查关好门窗,带走钥匙,不要图一时方便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2、偷开他人机动车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与盗窃他人机动车有着本质区别。但这种行为也会给公民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甚至造成伤害,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者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罚款。

编辑: 加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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