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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通过验收

2017-06-14 11: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乌鲁木齐6月10日消息(记者加乘 通讯员何美娟)2017年6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验收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胜谦,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维森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平新来主持会议。

  验收会上,由中国科学院许厚泽院士为主任、周成虎院士为副主任的15位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普查项目工作报告、基本统计报告、成果质量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审阅了相关文档和成果资料,观看了普查工作宣传片、普查数据库系统演示。经质询和讨论,认为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管理高效、安排周密、实施得力、技术创新、成果丰实、质量优良,全面完成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李维森对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顺利通过验收表示祝贺,对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开展和取得的成果,以及地理国情监测应用工作取得的进展给予高度评价。同时,李维森要求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张高丽副总理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做好普查成果发布工作。要积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普查工作成果,报请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审议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成果并加强解读和舆论引导。二是推进普查成果广泛应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服务面广,在普查过程中许多部门关注普查成果,需求旺盛,急需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尽快提供使用。要联合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普查成果的深度应用,结合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点热点难点,积极把普查成果应用到维稳处突、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边境管控、第三次土地调查、“多规合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中去,让普查成果发挥应用的价值作用。三是全面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全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的指导意见》,加快制定监测相关法规,健全监测体制机制,完善监测业务体系,建立稳定投入机制,确保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顺利开展。要以基础性和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为重点,及时监测地理国情信息变化情况,实现基础性监测全覆盖,使专题性监测符合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的实际需求。要进行地理国情综合评价,向社会提供普遍适用的公共产品和个性化定制产品,全面提升地理国情信息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工程建设以及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能力。

  王胜谦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正向纵深推进,加快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大新疆固定资产投入努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等各项重点工作,都需要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提供大量优质的地理国情信息给予支撑和保障。《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我区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地理区情的动态监测,及时提供真实可靠和准确权威的地理区情信息。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以此次地理国情普查验收为契机,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统一部署,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新疆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地理信息测绘工作更上新台阶。他强调,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发布查成果,积极推动普查成果共享应用,推动地理国情信息成为自治区区情调查及各项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公共资源。二是要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为契机,加快修订、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建立自治区地理国情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自治区地理国情监测工作。三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好地理国情信息与自治区经济社会人文等信息的融合研究,发掘我区的规律性和趋势性变化,提出扎实有据的判断和政策建议。四是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加快建立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业务协作、信息发布、共享应用、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探索专题性监测与基础性监测联合实施模式。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工作,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

  平新来表示,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自治区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后续工作,积极推动普查成果共享应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机制,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服务,推进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为自治区科学决策提供客观、准确、动态的地理国情信息,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于2013年启动,历时3年完成。作为全国普查面积和工作量最大的省区,自治区普查工作得到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鼎力相助,以项目援助方式帮助完成100余万平方公里普查工作,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完成其余普查工作。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各有关厅局大力支持,各项目承担单位密切配合,普查工作人员克服地域性、季节性导致的工作周期短、自然环境恶劣等重重困难,首次全面查清自治区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摸清了自治区地理国情家底,获取了覆盖自治区全域、无缝隙、高精度的地理国情数据,建立了包括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精细化数字高程模型、地表覆盖、地理国情要素、基本统计分析成果、影像解译样本、元数据及有关专题资料、文档资料空间数据库,科学揭示了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等要素在地理空间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内在关系。普查成果丰富,具有全覆盖、精度强、指标细、现势性好、准确度高等特色。按照张高丽副总理“边普查、边监测、边应用”的指示精神,结合自治区绿洲生态保护、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耕地管理、城市空间发展、处突维稳、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等工作的实际需求,实施了自治区绿洲区域地理区情监测、新源县地质灾害监测、塔里木河流域地表覆盖变化监测、塔城地区耕地变化监测、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多规合一、城市空间格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等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全面推进自治区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应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畜牧厅、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普查验收委员会专家,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专家咨询组有关同志,普查承担单位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参加会议。

编辑: 加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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