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成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里面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得实施驱赶、追逐、闪烁、射灯、制造高分贝噪声等,影响野生动物正常栖息繁衍的行为。
“在野外遇到野生动物,首先要保障我们自己的人身安全,尽量不要去惊扰它,要保证一个安全的距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副处长梁璨介绍,若发现有迷途、饥饿、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应当及时向当地的林草主管部门、森林公安、野生动物救护机构及时报备,由专业的人员采取专业的措施,对野生动物进行救护。
近两年新疆旅游比较火热,游客在景区或者是野外游玩的途中,可能经常会见到像网红狐狸、网红狼还有土拨鼠,林草部门建议不要靠近野生动物、不要随意投喂野生动物、不要惊扰它的正常的活动。(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郭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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