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局公布首批地方特色民族药名录,49种特色民族药入选,集中展现了新疆民族医药的传承成果与资源优势。

新疆公布的首批地方特色民族药品类丰富、实用性强、应用广泛,囊括多款民众熟知、临床常用的经典药品,如常用于治疗感冒、呼吸道病症的祖卡木颗粒、寒喘祖帕颗粒、复方一枝蒿颗粒,口腔护理常用的西帕依固龈液,以及特色治疗用药雪莲注射液等。这些药品根植于新疆各民族传统医药理论,依托本地道地药材资源,历经长期民间实践与临床验证,疗效确切、特色鲜明,是新疆民族医药智慧的集中体现。

下一步,新疆将以此次名录公布为契机,持续传承保护和挖掘民族医药资源潜力,推动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民族药标准化研发、规模化生产、品牌化推广,让优质的本土民族药更好服务各族群众健康,推动新疆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张楠 刘青)

编辑:姜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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